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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18岁以下台湾年轻人每月发3千零用钱

2016年02月26日 10:00: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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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委"提案18岁以下每月发3千零用 蔡正元:台南先办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提出“儿童及少年扶养津贴条例草案”,拟发给18岁以下儿童及少年每个月3千元新台币零用金。台湾《中时电子报》资料照片

  中国台湾网2月26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民进党台南“立委”叶宜津在“立院”提案“儿童及少年扶养津贴条例草案”,若通过,家有18岁以下儿童及少年,每年在台湾居住超过183天,当局每个月发3千元(新台币,下同)给父母,直到小孩满18岁或死亡为止。此案上届提出但未通过,本届一开议又再度提出。前国民党“立委”蔡正元在脸谱网(Facebook)表示,其实叶宜津也算好意啦!那就找台南市自己出钱,先办看看,如果积效很好,再推广到各个绿色执政县市。

  蔡正元稍早在Facebook发文表示,台南“绿委”叶宜津提案,未满18岁小孩,当局每月每人给3千元零用金,可称之为“少年年金”!叶“绿委”说,小孩长大每月缴税更多,当局可以赚回来。

  蔡正元表示,她可能不知道,台湾以家户计算所得税,全台有30%不用缴税,有45%平均每年只缴9千元,都不够补贴劳健保费。换言之,全台有75%家户,实质上不缴所得税,其他税就更别提了。而台北市民缴个人所得税占全台的50%,台南市民缴税多少就不必提了,会没面子。所以叶宜津的“少年年金”能不能回收,只有天知道。

  蔡正元说,其实叶宜津也算好意,那就找台南市自己出钱,办“少年年金”看看,如果积效很好,再推广到各个绿色执政县市。听说叶宜津也要选台南市长,记得列入竞选政见,当选后也要兑现承诺,让其他县市刮目相看,但是要用台南市政府自己的税收,不可以想用当局之名慷其他县市之慨,尤其是慷台北市民之慨!

  叶宜津提出的草案,曾在上届“立法院”会期提出但未过,本届开议后又再次提出。根据提案内容,津贴所需经费由台当局“内政部”按年度预算编列。根据“内政部”统计年报,截至去年底,台湾未满18岁儿童及少年约有436万人,若此案通过,每年经费约需1569亿元。(中国台湾网 李宁)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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