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校园欺凌”成为蛮荒之地

时间:2015-07-02 11: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22日,一段多名女生围打一名女生的爆料视频受到大量转发。视频时长1分28秒,视频中可以清楚看到,一名蓝色上衣女生跪在地上,数名女生对该女孩拳打脚踢,并将其踹倒在地,之后,多名女生轮番上前扇其巴掌。被打女孩无处可躲,哭泣求饶,多名打人者无动于衷并互相嬉笑。(6月23日中国江西网)

  同学之间的小矛盾,致使多名同学联合对一名女生拳打脚踢,将她踹倒在地,尔后轮番上前扇其巴掌。当被打女孩无处可躲,哭泣求饶时,这些人却无动于衷并互相嬉笑。此场景令人心惊,而对现代媒体而言,此种镜头并不鲜见。去年网曝北京14岁少年遭三青年围殴9分钟,期间被人用石头砸,直至少年晕厥;近日在美国,多名中国女留学生因对两名女同学拳打脚踢、扒光衣服拍照、用烟头烫伤乳头等施虐行为被告上法庭。笔者在网上输入“校园欺凌”字眼,竟涌出二千九百多条相关信息,这充分证明“校园欺凌”不是个案。

  “校园欺凌”是当下犯罪一大群体。由于年少轻狂,对生命没有敬畏之意,怜悯之情,手段往往极其残忍。之于对他们的管理,则被家庭、学校包揽,而家长、老师总以“遇到问题,找家长、找老师”原则教育,可现实情境,都是自行了决;自行了决不出问题尚好,出了问题,又推给法律,而法律对于青少年犯罪处理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所以“校园欺凌”往往不了了之。此举一方面纵容了施恶者,另一方面给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如何合理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是摆在校园犯罪面前富有争议的议题。基于“校园欺凌”的残忍特点,是否应对施恶者严惩,许多人的观点仍与法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相同,他们反对严惩,原因学生未成年,要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以“严惩不能预防犯罪”反对严惩。此种观点,笔者并不苟同,以宽恕态度处理所有校园欺凌案例,也失理性。诚然若他们能知错就改固然是好,很多时候,这种法律的漏洞,会使他们一错再错,继而锒铛入狱,更是可悲。

  不要小看校园犯罪,如今的校园犯罪,做案方法极其残忍,超越成年人承受范围,令人发指。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怎能宽恕?同时对爱害的学生,他们也不能承受那种残忍的折磨,这种童年里的暗影,往往会酿成日后成长的伤疤。未成年不是宽恕“校园欺凌”的借口,不能让“校园欺凌”成为蛮荒之地,对于校园欺凌中的轻微事件,或者纪律上的违规,应该宽恕,而对于“校园折磨”,必须予以重罚,不能因14或16周岁的限定而纵容。若说他们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由此督促监护人对孩子的管理呢?

  给所有的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莫让童年往事酿成成长伤疤。我们有宽容之心,但绝不能滥用宽容。对于罪犯的宽容,其实是对受害者残忍;我们宽恕那些施恶者,是以保护好受害者为前提。否则若宽恕施恶者,校园的和平、稳定秩序又该如何构建?(中国台湾网网友:付贵)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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