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通报六名干部赌博,传递了何种震慑?

时间:2014-12-10 16:29   来源:中国台湾网

  12月9日,中纪委官网发布头条新闻《中央纪委通报六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点名通报了6名参赌涉赌的官员,其中包括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街道党工委书记郭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正处级检察员张宝仁、江西省南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志刚、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局长周刚、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李开勤、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第三机床厂厂长盛浩民。(12月9日中国网)

  今年10月,中央首晒“官赌”问题清单:浙江和广东最严重“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6122起,涉及7162人。”从首晒官赌清单到首次点名通报参赌涉赌的官员,从中可见中央对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高度重视。此外,通报还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把禁止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形成使之“不敢”的氛围,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好转。

  中国人好赌,这早已被世界公认,甚至近些年中国周边十几个邻国纷纷兴建赌场来围“赌”中国,而他们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富豪与贪官身上。而盘点近些年著名的“官赌”,他们无一不是大贪:原广东省云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伍星葵,曾乘游船在公海豪赌一夜,输赢达数十万;原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住房公积金1.2亿元赴境外豪赌;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两年半时间赴境外狂赌17次,曾3天输掉上千万元;原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平方,1997年至2006年间多次前往境外赌博,每次输赢数额都在10万元以上;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动用两亿多元公款境外赌博,输掉1亿多元。

  “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赌博之风源于“不劳而获”贪欲,败于“千金散尽还复来”侥幸。赌博泛滥,于民常常导致游手好闲,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于国则导致贪污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于官,即赌博成瘾之下导致其走上贪污或违法犯罪道路。如上海市金山区审计局原科长金松深频繁出国参赌,欠下高额赌债,先后诈骗同学、同事、朋友、老领导和小额贷款公司人民币340万元,盗窃轿车2辆。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农林水办公室原副主任罗荣鑫,为了筹集赌资,竟然把低保户的34张存折和4张银行卡抵押给高利贷,最后全部输掉;原吉林省延边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先后27次到朝鲜参与赌博,将350余万元公款输光;原广东省东莞樟木头镇镇长李为民数次前往境外赌博,挪用上亿公款,共输掉约九千余万元。

  早在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就曾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规定“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此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对于党员干部的涉赌行为,视情最高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国家公务员法》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但并未做出处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务员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从中可见,这些法规对官员赌博处分原则明显过轻了,因为免职、开除党籍、记过、记大过,降级均不可能根治官员赌瘾。“挪用公款赌博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利用手中权力造成国家财产数万甚至上亿元的损失,怎可如此“高举板子轻轻落”呢?

  从两省就发现7162人官赌来看,官员参赌整体数字可能数以万计,而这些所谓的“小赌怡情”,都将有可能演变成“大赌害国”。对于官员参赌涉赌,一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监督作用,切实落实“防赌”主体责任,管好部门下属官员。二要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理想教育,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业余爱好以抵御赌博的引诱。三是要充分利用各种监督力量编织起官员涉赌监督网,及早对官赌行为“重典”亮剑,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直接以撤职、开除党籍、辞退的方式以儆效尤,对涉及贪污受赂与挪用公款的要司法处理,如此才能向所有党员干部划定赌博红线,并传递震慑,让党员干部从此不敢赌、不能赌、不想赌。(中国台湾网网友:刘立峰)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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