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物种入侵应警钟常鸣

时间:2012-07-13 14:16   来源:中国台湾网

  7月7日,广西柳州的张先生称在柳江遭3条食人鱼袭击,其中一条咬伤其手掌并被抓获。9日,柳州组织渔民在发现食人鱼的河段布下渔网并投放肉饵,但未发现食人鱼行踪。柳州市官方随后宣布,欢迎市民沿江垂钓参与围剿食人鱼,市民如抓到食人鱼,每条可获1000元奖励。官方推测,此次在柳江中伤人的食人鱼可能是市民将饲养的观赏鱼放流到柳江河所致。(7月10日中国新闻网)

  食人鱼袭人事件,暴露了防范物种入侵的软肋,再次敲响了物种入侵的警钟。

  随着对外交流,一些国民从观赏、经济利益等角度,从国外引入了不少包括植物、动物在内的物种。我国的温度、气候、地理条件等自然因素适宜,这些物种缺少天敌制约,很快就能在国内“安家落户,繁衍后代”,严重破坏了生态系统安全,威胁了生物的多样性,威胁了公众的生命健康,影响了农林牧副渔的生产。以海南为例,近几十年,海南共有200多个物种濒临灭绝,外来物种入侵是一个重要因素。如今,我国已经成了入侵物种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防范物种入侵刻不容缓。

  防范物种入侵,须解决法律制度层面建设滞后、管理机构“缺位”问题。在防范物种入侵问题上,有关法律、机构和制度严重缺位,对引入物种的繁衍、管理、放生等,均无规可循,以致于一些经济部门和公民明知某些物种是有害的,但仍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引进。相关的预警应急机制也存在缺位的隐患,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职责不明,权责不清,“谁都管,谁又都不管”。因而,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统一规划与协调,形成执法的合力。此外,还应实行引进物种许可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责任问责制度等。管理机构要成立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拟引入的物种予以评估,评估引入后的风险,提出应对风险的预案。对造成风险的引入单位及个人要实行终身追究制,等等。(中国台湾网网友 于文军)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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