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水果“注水包装”招摇过市

时间:2011-06-01 15: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昨天,在贵阳市油榨街卖水果的邓先生去批发市场发枇杷,过称一称,40斤一件的枇杷,光包装和筐里面的卫生纸就10斤。虽经市场管理处协调,老板付了50元赔偿费,邓先生心里还是不好受。“现在的水果越来越贵,零售商不可能为水果的包装‘买单’,这笔钱肯定加在水果价上了。”昨天中午,记者走访了三桥、贵阳医学院、百花山等地的七八家零售水果摊位,所有摊贩都说,批发水果的时候,筐里都装满了卫生纸或草,有些还会在里面加水。 (5月28日黔中早报)

  水果包装加“料”已成潜规则,消费者广为诟病,却不得不为此埋单。如今,水果“注水”已有了“升级版”,不仅有人们熟知的在包装上垫卫生纸和纸壳,而且有些还在纸上喷水增加重量,越贵的“动手脚”越厉害。对此,批发商们给出的解释均是为“防止震压”或“保鲜保质”。说白了,就是利欲熏心、不择手段牟取“附加值”,坑害消费者。之所以出现“40斤枇杷10斤包装纸”这样的怪事,就是因为绝大多数商贩和消费选择忍气吞声,即便有人投诉,最多赔点钱了事,与批发商从中赚取的利润相比,完全是小菜一碟。

  无论是纸箱本身,还是废纸等填充物,都产自于资源能源高消耗,产生污染的产业。过度包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危害社会利益,增加民众负担,有百害而无一利,应坚决予以杜绝。但是,遏止过度包装,仅有对商家的谴责、协调赔偿远远不够,必须建立专门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制约。日前,国家发改委表示将抓紧完善并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和《强制回收的包装物目录》,值得期待。

  限制过度包装的专门法规应将重点放在源头监管上。应立足于节能减排,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门槛入手,体现对一般商品“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简单包装”的制度激励,着力规范、引导企业在设计和生产环节减少包装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鼓励企业使用无害化包装和积极回收、循环使用包装物;还需尽快出台相应的包装标准,尤其对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包装,应制定强制性包装标准。同时,将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授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日常监管处罚。只有专门法律法规紧紧跟进,才能加大常态化市场监管和依法处罚的力度,溯流而上,使生产、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家受到查处,付出与高昂的违法成本。果如是,水果“注水包装”将不再招摇过市。(中国台湾网网友:梁江涛)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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