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红妹、孙楠、潘蔚(合成图)
我一个朋友说过,她童年最不能忘的记忆就是父母离婚的时候,双方一人抓住她一只手在抢夺。那种会被撕成两半的恐怖,让过了三十的她,还经常在夜里惊醒。而现在,是否类似的情节又要发生在孙楠与买红妹的孩子身上?
十年婚姻,因为他的外遇而终止,天真的小女孩们都喜欢叫嚣这种时刻让男人“净身出户”,钱和娃都归女方,他反正眼前新妇新儿女,可以尽情享受这人生第二回。钱的事我们不知道,两个孩子确实都归了买红妹——事隔一年,孙楠又耍一记回马枪,回头争儿子的抚养权。
这是出于爱孩子吗?我希望也宁愿相信是。哪有父母不爱孩子?但如果是,当年离婚之前,何不再慎重地前思后想一番,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为何现在才想起打官司争?而且,只争儿子不争女儿。说穿了,这和《唐山大地震》里面,生死关头救儿子一样,是中国人根深蒂固对儿子的重视。
如果,争儿子,只是出于血脉之类的考虑,那么,能给儿子多少爱?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不是虚无缥缈的一缕香烟,不是用来证明自己有后的一个标签,他是会哭会闹要吃要拉的一个人。他需要父亲也需要母亲。父母即使不再相爱,但还是应该同样地爱着他。
我忍不住会想:他们离婚一年多了,这些日子里,孩子有没有问过:“爸爸哪里去了?”大人们又如何回答他?而现在,如果真的要通过法律,让三岁的孩子,不得不在两个至亲的人之间被动地选择,这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
离婚不见得都是坏事,也许比怨憎还要强一点儿。只是希望,当婚姻大厦分崩离析,覆巢之下虽无完卵,还是尽量地,多给孩子一些爱,多给孩子一些保护。因为每一个人的童年都只有一次,永远不会重来。(叶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