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进口含瘦肉精的美国牛肉问题,目前国民党主张“有条件开放”,民进党中央则称“反瘦肉精立场绝不动摇”。
在两党相持不下之际,美国在台协会(AIT)一方面将美牛与TIFA挂钩,另一方面更调转枪口称,马当局对美牛“没有做任何承诺”,反而是民进党陈水扁当局曾对美牛进口做出“承诺”,并曾致函世贸组织(WTO)表态,谓将对猪肉牛肉的莱克多巴胺(瘦肉精)建立残留量标准。
台湾《联合报》14日发表社论说:这真是一个充满讽刺性的场景。美国要推销牛肉,主要的施压目标不在马当局,却是针对在野的民进党而发,且反而为马当局辩护称“没有做任何承诺”。
AIT的质疑是:民进党何以在执政时同意,却于在野后就反对?AIT不啻是将民进党中央逼到了“失信”、“反TIFA”的角落,已使民进党陷于进退失据之境。不过,AIT没有说的是,国民党在野时,也是持反对瘦肉精的立场,只是如今执政又转过身来同意有条件开放。这幅图像显示:民进党及国民党在瘦肉精的议题上,皆陷于“麦尔斯法则”,即“位子决定立场/屁股决定脑袋”,这也正是台湾政治难以达成“两党一致路径”(Bipartisan Approach)的鲜活写照。
Bipartisan,可译为“两党一致的”,也有译为“两党连立的”,或径译为“两党支持的”。Bipartisan这个概念,演化自美国的政党政治;由于政党之间“为反对而反对”的制衡角力,演成了社会的撕裂;因此逐渐领悟到,各政党须在有些重要政策(如外交政策)上,持一致立场,遂有Bipartisanship这个概念产生。于是,美国国会时有“两党委员会”(Bipartisan Committee),并通过“两党决议”(Bipartisan Resolution),如“两党删减赤字委员会”,另民间亦有智库称“两党政策中心”(Bipartisan Policy Center)。
社论认为,台湾的政党政治则几乎没有Bipartisanship的存在,两党之间只有“为反对而反对”。从源头处,即无“两党一致”;一党支持“九二共识”,另一党否定“九二共识”;一党推倡ECFA,另一党称ECFA是倾中卖台。而且,这类的对立,其实往往不是在原则立场上的真实歧异,而是完全出自政党斗争的权谋反复而已。例如,陈水扁在野时主张“台独建国”,执政初期则主张“四不一没有”,至执政出现危机又操作“正名制宪”,失去政权又回到“一边一国”;再如,初任民进党主席的蔡英文指ECFA丧权,至成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又改口说要“概括承受”。
也就是说,这种政策立场的摇摆反复,不但没有“两党一致”,甚至在同一党也前后反复,在同一人也先后摇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例如,核四政策,两党不一致,同一党也反复摇摆;“国光石化”,亦是异曲同工;老农津贴,何尝不然?当然,美牛事件又是一个没有Bipartisanship、且两党皆演出“麦尔斯法则”的显例。
社论说,由于AIT说了重话,使得台湾在美牛问题的“没有两党一致”显得特别突出。其实,美牛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这是一个攸关岛内民众健康的议题,也是一个贸易问题,而这样的议题,能不能“为反对而反对”?应不应建立一条“两党一致的路径”?
因而,在民进党出尔反尔的瘦肉精政策困境中,各政党可共同思考,在产业选题、核能问题、农业政策、租税方案等重大政策上,力求共同建立Bipartisanship的政策架构,且就从瘦肉精做起!
社论指出,在重大政策上没有Bipartisanship这个概念,台湾将永远陷于撕裂、反复、内耗、空转。马英九正透过幕僚,邀请民进党、台联党及亲民党参加朝野政党领袖高峰会议;我们希望各在野党能共襄盛举,使此会能对美牛、自由经济示范区等重大议题,获致共识,为Bipartisanship建立里程碑,因为,台湾最需要这一个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