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李登辉败诉的消息,台湾《联合晚报》冷眼集今天发表了记者高凌云的特稿,文章说,这一结果,提醒在上位的人,不应滥用崇高地位,向政治对手进行无情的攻击。由这场官司联想开来,陈水扁“也曾以“有所本”为由指控宋陈会在美国发生,那么,法院要如何审度这“有所本”呢?主要内容如下:
李登辉因为公开发言影射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打麻将,被法院判决赔偿宋1000万元,陈水扁“总统”也曾以“有所本”为由指控宋陈会在美国发生,法院要如何审度这“有所本”,是否请陈水扁出示那“本”来,考验法官智慧。这场诽谤官司提醒在上位的人,不应滥用崇高地位,向政治对手进行无情的攻击。
李、宋两人曾经情同父子,当年若无宋的力挺,国民党一场宫廷革命可能就让李登辉告别政坛,对权力迷恋让两人结合,也让两人失和。李用各种言语对宋施以无情打击,实因12年总统,习惯了一人干纲独断,养尊处优,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知分寸,诽谤罪一审成立,不论未来上诉结果如何,都已经是提醒大家不应滥用自己的特殊地位。
陈水扁历任市议员、“立委”、市长,曾经受到言论免责权保护,大胆揭露许多所谓的弊案,“陈立委”的许多揭弊行动,也都号称“有所本”,只是这“本”很多都争议不休,陈过去宣称持有尹案关键音带,事后证明不过是作秀道具,这次宋陈会的“有所本”,是否又不过是随便捏造。拿不出那“本”来,就该还宋一个公道。
“元首”不是“立委”,“元首”是政局安定的最后力量,“宪法”给予“立委”言论免责权的特权,是因为“立委”必须扮演“魔鬼代言人”(Devil's Advocate)的角色,“立委”在监督制衡政府过程中,会表达反对、质疑、批评的立场,必须让他们免于政府滥用法律逼他们封口的威胁。
李登辉的败诉也提醒大家,在“立委”免责权外,“国会”纪律必须强化,否则“立委”滥用爆料特权,成就自己的政治前途,政治就不会有进步。(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