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收复南海诸岛与“九段线”的由来

时间:2014-08-13 08:26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台湾当局和日本缔结的“中日和约”,明确西沙、南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

  1947年3月,国民政府将东沙、西沙及南沙群岛的管辖权从广东省政府转交海军部,并在1949年4月正式改隶为海南岛特别行政区。1949年,美国军机在南中国海失事。美国军方与菲律宾人员搭乘CAPF-504舰艇,于1月28日驶入太平岛水域,要求在太平岛周域搜索飞机残骸证物。驻太平岛的南沙管理处主任彭运生出面接洽,要求美方通过官方程序,取得中国政府许可,才得搜索。翌日,双方在得到中国政府的同意后,美军上岛搜索。在没有结果的状况下,美军在1月29日下午4时搭船离去。

  其后,法国趁国共内战正酣之际,再次占领西沙、南沙群岛部分岛屿,并于1950年将所占岛屿的管辖和保护权移交给南越政权。可是,无论法军还是南越军队再也没有涉足南沙主岛太平岛,即使日后台北弃守太平岛,法军、南越军队再也没有登上太平岛。

  在国民党军队大溃退的1949年6月6日,国民政府还不忘公布《海南特别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其第一条规定:“海南特别区包括东沙、中沙、西沙、南沙群岛。大小礁、滩、沙洲、暗礁,均改属海南特别区,仍由海军代管。”1950年5月,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海南岛。国民党部队在撤离海南的同时,驻守南沙及西沙的国民党军一齐撤离,包括驻太平岛的部队也乘“中胜”舰撤回台湾军港。此后5年间,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呈无政府管辖状态。

  1951年9月8日,二战的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在美国签署《旧金山和约》。当时朝鲜战争爆发,在美苏两势力的阻挠下,海峡两岸均未能参会。当时向日本提出领土和金钱赔偿的国家有48国,涉及的项目繁多,无法一一列入《旧金山和约》之中。因此和约会议决定,各个盟国与日本再另外制订双边和约,解决个别国家与日本之间的赔偿事项。有关中国领土的事项,决定由台湾当局与日本双方签订。值得注意的是,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领土的事项,是由台湾当局与日本双方签订,而与前来参加《旧金山和约》会议的法国或越南没有牵涉。

  1952年4月28日,日本代表川田勇与台湾当局“外交部长”叶公超,根据“旧金山和约”的约定,在台北友谊会馆签署《中日和约》。《中日和约》条文重申“旧金山和约”的条文规定,即日本放弃台湾、澎湖列岛的主权。另在《中日和约》条文中,日本明确表示放弃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主权。日本向台湾当局承诺放弃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接受日本承诺放弃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这样,台湾岛、澎湖列岛和南中国海诸岛屿的主权归属,获得了一个双边法律文件的确认。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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