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服人” 强化美国海军优势
帕内塔认为,加入该公约不仅符合美国经济和外交利益,也对美国国家安全利益至关重要。
他说,在海洋争端中,美国可以用绝对优势的军力来说话。但只有在实力的基础上“以法服人”,才能真正巩固美国的海上地位。
他说:“我们每次和伊朗、朝鲜争论的时候,我们的依据都是他们没有遵守国际规则——没有遵守我们确定的国际标准。现在在航行问题上,我们试图进行同样的争论,可我们自己连公约成员国都不是。”
他说,五角大楼未来防卫战略中强调“太平洋到印度洋、东亚和中东”战略弧线,如果美国不加入该公约,就无法要求其他国家遵守国际规则行事,比如在南海领海争端和霍尔木兹海峡航海安全等方面。
游说国会 利益集团尤其积极
在美国政府推动国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背后,是美国利益集团的强力游说。这些利益集团包括军火供应商、深海开采企业、海底光缆企业,以及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企业。
美国最大的军火商之一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技术政策副主席沃伦对本报记者说,深海海底资源的不断被勘探,使该公司对海底资源开发的利益剧增。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不仅是军火制造商,还是深海资源开发企业。过去40年来,深海丰富的矿产资源为该公司从导弹到航天技术的进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她说,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拥有80多项相关专利,投入了5亿美元用于相关技术研发,对美国西海岸到夏威夷的广阔海域进行过深海勘探,因此对推动该公约在国会得到批准“是认真的”。
铺设海底光缆的网络运营巨头Level 3通信公司也是批准该公约的积极支持者。该公司首席法律顾问莱恩对本报记者说,该公约为保护美国公司的海底资产、维修便利以及争端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
美国商会副主席乔斯顿甚至把海洋称作是“未来几十年美国的新边疆”。他说,广袤的海洋不仅拥有以百亿桶计的石油和以万亿立方英尺计的天然气等能源,还拥有铜、稀土等丰富的矿产,对美国军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他认为,如今陆地的稀土矿产探明储量的85%都在中国,美国需要海底的稀土资源。
他对别国在北极插国旗的行为非常焦虑,认为美国公司也希望投资开采那里的资源,但在美国没有加入该公约的情况下,许多公司考虑到缺乏国际法保护的巨大风险而不敢进行投资。
公约的收益要远远大过成本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各项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82年在牙买加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涵盖最广泛、内容最丰富的海洋法典。这部国际大法对国家在各海洋空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范,对建立合理、公正的国际海洋新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世界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0多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美国是缔约国,但至今没有批准该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