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形势下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广西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
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和巨大支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发展的时代特征和民族问题的基本规律,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国民族理论,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广西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将广西纳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范围,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长期落户南宁,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经济、区域发展等方面赋予广西新的重大使命,支持和帮助建设一大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水电、冶金、石化、机械、制造等一批重要骨干企业,为广西发展提供了重要引擎。
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民族团结是社会进步的基础,是中华民族的力量所在。新中国成立后,广西进入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时期,各族人民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兄弟情谊。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族人民求和谐、求稳定、求富裕的愿望更加强烈。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反映了人民的意志、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调动了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显著成就和宝贵经验。多年来,广西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始终把民族工作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去思考、去谋划,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取得了显著成就,也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全面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用好国家赋予民族地区的自主权和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一系列地方性民族区域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少数民族正当权益,形成各民族团结奋斗、社会稳定、边境安宁的良好局面。二是牢牢把握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基本制度和少数民族干部人才这个关键,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三是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团结这个第一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西部大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发生新变化等重大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四是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治本之策,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区教育、医疗以及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等实际问题。
夯实发展基础,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新局面
民族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在当代中国,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就是在民族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
实施民族经济大发展工程,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经济基础。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要任务,积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更加重视少数民族发展的重大机遇,进一步落实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培育优势民族特色产业,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强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和创汇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