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标价”新政能走多远

时间:2011-05-24 14:06   来源:红网

  作为稳控房价政策的一项主要措施,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新政规定,无论新售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要从5月1日起明确进行“一房一标价”,并高调进行了前期宣传和执行情况检查。新政实施已近满月,但就目前情况看,与发改委的高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商品房经营者们却很一致的低调——要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规避实质标价内容;要么根本不标价,或明或暗对抗“一房一标价”。那么,“一房一标价”政策执行起来为什么会这样呢?

  大家其实都知道,一项政策执行的彻不彻底,效果理不理想,主要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一是政策本身制定的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及时必要和顺乎民意;二是政策是否宣传到位;三是监督政策执行机关监督是否及时、到位;四是地方政府是否全力支持;五是被执行人是否认识到位。

  具体到此次的“一房一标价”新政,从制度制定的初衷、时间点,到标价的具体内容等措施,可谓立意高远,卡点及时,内容细致,民心期盼,部署科学,而且在政策的执行上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前期宣传工作。但到实际执行中,却仍问题多多,主要原因就在于:一是各地各级价格部门对政策的认识还没有达到高度的统一,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工作不及时、不严、不细、不深入;二是很多地方政府还高度依赖“土地财政”、“房产政绩”等现象,不重视、不积极甚至消极对抗“一房一标价”政策,全力支持更无从谈起。再加上各级各地物价部门绝大部分时候依附于当地政府,“听命于地方政府”、“看领导颜色行事”现象在所难免,各自为政,不积极、敷衍应付等问题的出现就很容易理解了。

  再者,“一房一标价”规定要求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以及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和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对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了细致规范,这就涉及了土地、城建、规划、房管、物价等众多部门,如果仅靠物价一家来监督这项政策的执行,便如同“隔鞋瘙痒”一般,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便在意料之中。

  最后,房地产经营者对政策的认识不够深刻也是导致“一房一标价”政策搁浅(至少目前可以这样说)的主因之一。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说房地产经营者还没有把这次“一房一标”稳控房价政策当做是国家稳定经济形势的大事、要事来执行;二是对此次“一房一标价”政策违规后果的认识不足,认为这又是一个走过程的政策。

  因此,我认为,此次商品房“一房一标价”政策要有效落实,不能奢望仅靠物价一家就能把这项政策执行好,把过热的房价很快降下来。关键要工作创新,发动全民。各地方政府要站在历史的高度,站在为国家、为人民负责的角度,彻底抛弃或改掉“土地财政”、“房产政绩”等不正常思维,真心全力支持稳控房价政策,各有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发挥“组合拳”威力,加强相关教导和培训,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使违规者得不偿失,此新政方能有效长久。否则,“一房一标价执行即死”便离我们不远了!(余明辉)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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