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社会深陷信任危机。从网络“炫富女”郭美美到上海福喜过期肉,从“浑水煮面”无端被质疑到朋友圈地震祈福链接遍布陷阱,这些大大小小的事件对整个社会都构成了伤害。
这些丑闻或争议,不管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都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社会诚信体系,也让落实中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显得极为迫切。
国务院近日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多层次部署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诚实守信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受拜金主义等风气和因素影响,诚信缺失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治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纲要》指出,当前中国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税漏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早在1992年,诚信问题就已引起重视,当年专门在刚刚兴起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号召开创“科学、文明、诚信和协作”的经营新风,不搞“低档的甚至伪劣产品,砸自己的牌子”。
到2002年,“诚信”一词首次列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随后,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反复提及诚信问题,并将其列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不安。诚信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转的基石。个人没有诚信,别人就会敬而远之;企业缺乏诚信,就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害人;政府一旦失信于民,要重拾民心就绝非易事,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整个社会就会失去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危害更大。
因此,《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相关方面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体任务,这是值得肯定的。
诚信与信用意义虽然相近,但并不能等同。诚信偏重于内心和修养,而信用则侧重于制度和数据案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依靠机制、合约和法律,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和追责。
建设“诚信中国”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其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明确,但是知易行难。为了使经济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社会各界仍要各司其职,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否则《纲要》也难免会沦为一纸空文。(记者 陈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