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何以成为公安局的后花园?

时间:2014-05-09 09:31   来源:光明网

  机动车驾驶学校是培训驾驶技能的社会化机构,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两者之间本应经纬分明。不过,近日却有听众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5月7日中广网)

  食品,药品、工具、衬衣、领带、箱子、药箱、化妆品、教学费,大至汽车,小至丝袜……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在当地景安驾校报销的费用可谓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进出随意,堪称公安局的“后花园”。

  驾校是培训驾驶技能的学校,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该驾校与公安局纠缠不清,缘于景安驾校的前身是景德镇公安局创办的“公安驾校”, 黄某则以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驾校校长,2007年3月,还从公安局退休。如果说,历史渊源导致两家单位沾亲带故的话,在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正式施行以后,“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严令之下,驾校何以依然成为公安局的后花园?

  一边是景德镇市公安局公开发出的与驾校的“脱钩函”:“ 今后驾校与市公安局无任何经济往来。特此函告!”,一边是从未办理任何财产移交和过户手续;一边宣称黄某个体经营,一边大肆违规在驾校采取报账制和上缴费用等方式支出经费,身为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执法犯法,有辱公安队伍的形象和法律的威严。

  按照财务专业术语,公安局在驾校报销称为走账。值得注意的是,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通过驾校走账4700多万元资金。而2013年4月黄某父女二人,被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为由,予以逮捕。五年半的时间,驾校与公安局一直“合作愉快”,秘而不宣,为何驾校负责人被拘之后突然翻脸?这些票据是真实发生过的公安局与驾校经济往来的证明,还是侵吞国有资产的“秘密通道”?是分赃不均还是揭发立功?时下,不良驾校惟利是图,肆意涨价,百姓颇有啧言,公安局这些暴增的千万费用最终是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还是进了私人口袋?

  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中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各项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地方政府应将公安机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人民警察法》中也明确规定,不得违法收取费用,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然而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职能和地位,权力难受约束,监督难以到位,往往造成“灯下黑”。 景德镇市公安局联手驾校,究竟开的什么“车”? 这起爆料,水到底有多深?全国各地还有多少这样的“政企合营”,公私不分?景德镇市公安局和驾校的“怪胎”,或许掀开了冰山下的一角。(斯涵涵)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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