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资企业同等(优先)政策待遇概要

时间:2016-05-18 13:5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资企业同等(优先)政策待遇概要

  1、同等(优先)享受税收和土地优惠政策。在研发、技术创新、装备改造、企业上规模做大做强等方面,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和浙江省内企业一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土地优惠政策。在浙注册独立法人台资企业若属于国家鼓励的现代服务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和浙江省内企业一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土地优惠政策。

  2、同等(优先)享受各项认定政策。在申请认定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在支持台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著名商号和出口名牌等方面,在浙注册独立法人台资企业可以和浙江省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3、同等享受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创业,除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外,所有行业均向台商投资企业开放。

  4、同等(优先)享受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政策。台资企业以我省企业法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可以和省内企业一样,申请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各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认定。

  5、同等(优先)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台资企业在引进电子信息、海洋工程、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文化创意、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时,可以同等享受我省“千人计划”的奖励举措。台资企业的创业创新团队,若入选我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可享受相关经费支持。

  6、同等(优先)享受用电用水等生产要素保障。和省内企业一样,保障台资企业投资项目的用电、用水需求,按照其生产用电和用水的实际情况,专门落实有序用电和用水计划,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运转。对职工数量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其职工生活用水可按城市居民用水计价。

  7、同等享受生活权益保护。实行台湾同胞与当地居民同城待遇。台湾同胞投资者个人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在交通、通信、旅游、住宿、房产购置等方面,享有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其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入大陆的小学、中学和高等学校接受教育。

  8、同等享受企业减负政策。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决策部署,我省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关的企业减负举措。台资企业可以和当地企业一样,享受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融资成本、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用电用水用气和用地成本等各项优惠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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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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