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台经贸交流合作主要情况

时间:2013-10-28 14: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省与台湾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1949年山东去台人员达15.3万人,仅次于浙江,居全国第二位。目前在台山东籍同胞约有80万人,我省有台属150多万人,常驻台胞3000多人。我省是目前大陆拥有对台直航点最多的省份之一,有4个空港(济南、青岛、烟台、威海)、10个海港(青岛、烟台、日照、岚山、威海、龙口、石岛、莱州、潍坊、蓬莱),3个台胞落地签注点和2个台湾个人游城市。山东到台湾往返航班每周50个。山东独特的文化优势和资源,在台湾有着特殊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鲁台两地经济互补性强,有着长期的合作基础。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456个,实际使用台资209.3亿美元,居我省利用外资第3位。今年1-9月,全省新批台资项目70个,合同利用台资11.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7.5亿美元;有7家企业在岛内建厂或设立分支机构,投资额近1亿美元。

  具体来看,台商投资领域持续拓展,台资质量不断提高,台湾大企业加快在山东布局发展。全省台商投资结构总体呈现一产稳步增长、二产结构优化、三产快速发展的态势,特别是台商在新兴产业领域投资进一步增长,并逐步探讨科技园区合作、产业链整合、共建大型制造基地、科技人才交流等各类新兴合作模式。

  台湾园区成为鲁台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截至2012年底,全省各类台湾园区累计引进台资项目683个,占全省历年累计引进台资项目数的8%,累计实际使用台资额55.99亿美元,占全省历年累计使用台资额的28%。

  近年来,我省注重挖掘山东独特的区位、产业、资源等优势,精心培育了“鲁台经贸洽谈会”、“台湾?山东周”、“台湾名品展”等富有特色的对台经贸活动平台。其中,鲁台经贸洽谈会已连续18年成功举办,成为北方地区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对台经贸交流活动。

  去年9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从7个方面推出22条惠台政策,成为我省第一个系统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青岛、聊城等地也相继出台惠台政策。

  

  

  

  

编辑: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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