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可用普通话交流。
(二)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王梅英;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施靖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6,图文传真:(020)38627815。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郑玮;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郭淑华;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及一门英语;报考博士生的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英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初试各科目参考书目参见招生简章。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地点: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澳 门:由澳门基金会(澳门教科文中心)安排。时间:2005年4月16日至17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时间:2005年6月5日之前。
三、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测评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新生于8月底左右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毕业分配港澳台学生毕业后不参加统一分配,完成学业后,一般应返回原地区工作。
八、学费
1.硕士研究生25000元人民币/每人/每学年博士研究生34000元人民币/每人/每学年
2.若在我校留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学生住宿费标准(7美元/人/天);房间设施(2人一间,单独卫生间、早晚热水、电视、电话、空调等必备用品);备注(寒暑假不收费,地下游泳池,乒乓球免费开放)
注: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港币或美元,交纳港币或美元时,按收取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联系方法单位代码:10025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联系人:张蕊杰、肖萍、吴均电话:010-63051277地址: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政编码:100054E-mail:shydyan@cpums.edu.cn网址:http://yjs.cpums.edu.cn
[责任编辑: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