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于1950年,前身为创建于1918年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校,有着八十多年的建校历史。学院拥有较好的教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已成为中国美术创作、教学、研究的中心。欢迎各国人士及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前来深造。
一、报考资格
1、是香港、澳门、台湾、华侨或外国籍永久居民;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大学本科毕业);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报考类别仅限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一律函报(请用“航空专递”或“特快专递”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02。请注明“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字样。
2、报名时间:2005年3月1—10日(以到达邮戳为准)。
3、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①港澳台考生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华侨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返乡证复印件。
外籍考生交本人护照复印件;如有在华居留证提供复印件;
②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或《中央美术学院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简章附带);
③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复印件;
④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想致力研究的与报考方向有关的课题和设想的陈述书(字数不少于2000字)
⑤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能力及成果的陈述及相应证明材料;
需交作品:报考设计学院、建筑学院的考生交在专业出版物上发表的设计作品(交出版物原件)。报考研究生部的考生需提交与报考研究方向相符的近三年创作、专业习作、素描作品照片共8-10张(其中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要求7寸彩色精印照片。
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同等学力考生免交;⑦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简章附带);
⑧外国籍人士须提交HSK(汉语水平考试)有效证书复印件(可于录取前补交);
⑨二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⑩报考费:香港、澳门、台湾、华侨考生交人民币600元、外国籍考生交人民币800元。
注: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几项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
③修读过硕士阶段课程的考生可提供课程证明及成绩单。
三、初审
我院将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于3月底在学院网上公布准考名单和《考试日程安排》,考生的《准考证》将在考生到我院参加考试时核发。
查询网址:http://www.cafa.com.cn或http://www.cafa.edu.cn。
四、考试
1、考试日期:2005年4月18-23日。
2、考试地点:本院。
3、考试方式及要求:①不分初复试,所有入学考试科目在同一时段内进行。
②港澳台侨考生免考政治;外国籍考生免考政治、外语,其它考试科目与中国大陆考生相同。
4、外国语科目说明命题标准:史论类(含设计理论类)试题,相当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实践类(含设计实践类)试题,相当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
题型比例:听力20、语法10、阅读40、翻译20、写作10。
5、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主干课程,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
复试后结合初试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于6月上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学费
1、港、澳、台、侨学生:每人每学年人民币42000元(史论专业36000元)。
2、外国籍学生:每人每学年人民币50000元。
3、在公寓住宿的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
七、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东直门乘623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
邮政编码:100102
学院网址:http://www.cafa.com.cn或http://www.cafa.edu.cn。
联系电话:010—64771057联系人:王晓琳(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771019联系人:铁长胜(留学生办公室)
中央美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
[责任编辑: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