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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05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2021年02月02日 18:08: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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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一)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12285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再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5年4月24日至25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

 时间:2005年6月5日之前。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责任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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