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岸货币也该“直航”了
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正式兑换始于2008年5月21日,台湾“立法院”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开放人民币在台湾的兑换,以人民币为计价,2万元以内可以在台湾直接兑换。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台湾“金管会”共核准15家台湾的金融业者在香港的分行可以承作人民币的存款(包括支票存款)、兑换、汇款与人民币融资的业务。2010年7月13日,台湾“央行”会同“金管会”修订《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两岸可直接透过香港对口单位,进行人民币现钞抛补。
两岸交流越来越频密,看好人民币的升值空间,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手中持有人民币,但是这些人民币只能放在家里,或者放在银行的保险箱里,却不能存到岛内银行户头上。而台湾的父母要汇款给在大陆念书的子女,目前只能汇美元,且要先将新台币换成美元,美元汇至大陆再换成人民币。同样,两岸双边贸易总额每年高达1600亿美元,台湾对大陆有近800亿美元顺差,但是两岸贸易却不能直接结算,而且还要转道第三地,之所以会存在这种状况,是因为两岸还没有建立货币清算机制。两岸实现“三通”,人流、物流畅行无阻,因应两岸大交流、大融合、大发展的新形势,“货币直航”势在必行。
说起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重要性,台湾土地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郭常龙表示,进行大宗货币结算时,“人民币—美元—新台币”这一流程就可以得到简化,不要让美金再赚一手。对于商企来说,如果新台币、人民币在台直接兑换,有助降低贸易厂商的兑换成本,可以节省很多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
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副总干事罗怀家指出,依去年两岸贸易投资与汇款总额近6476亿美元计算,因两岸不能直接汇兑衍生的损失,概算每1美元换汇买卖差约0.5元新台币,换汇损失高达3238亿元新台币,尚且不包括手续费与美元汇率风险。如果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上路,至少能省下半数费用,即一年可省下1600亿元新台币。
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张平沼说,依照大陆占台湾出口额四成以上计算,两岸货币不用通过美元再互换成新台币或人民币,一年可以省下新台币上百亿元汇损。台湾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指出,对企业而言,若美元汇率剧烈波动,台湾厂商卖东西给大陆客户时,客户可改以人民币付款。多一种支付货币,有利企业避开汇兑风险;且允许大陆客户支付人民币,也有助提升客户的购买意愿。蔡练生表示,对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上路非常期待,可说是台商大利多,因为台商出口成本,将可大幅降低。
建立两岸的货币清算机制,是今年两岸金融合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有消息说,目前,两岸主管部门沟通顺畅,在大方向和主要问题上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期待他们早日取得实质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