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主要条款基本形成

2013-07-21 15:16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刘承思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9日就市场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言人表示,自2010年着手研究并于2013年纳入年度立法计划以来,目前创业板再融资规则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择机发布。

  发言人表示,近期,国信、平安等保荐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罚。出于审慎监管的考虑,证监会已要求上述机构对已领取批文的项目暂停安排后续发行进程,但并未撤销相关行政许可。

  券商专项检查工作基本结束

  发言人表示,对于IPO在审企业补充中期财务报告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不必更新已出具的自查报告,但应比照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报IPO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作好中期财务报告的补充工作。

  对于券商现场检查的进度和情况,发言人介绍,上半年,证监会按照2013年度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对资产管理业务、债券业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4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目前,专项检查工作基本结束。从检查的情况看,各证券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和债券业务,建立和实施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资产管理业务总体运作规范,运行基本正常,风险基本可控,但也有部分公司存在业务操作不够规范、内部管理需要加强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有关证监局已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对其中存在集合计划投资超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依法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他表示,柜台业务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业务规模较小,本次未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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