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保险公司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基础上,先行垫付修理费,然后以“代位追偿”方式,来帮助车主完成向对方保险公司追偿的工作。
在以往多数情况下,一名车主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但在事故中又没有责任的话,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在无责的情况下向对方索赔,往往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如果“无责也赔”,那么,就可能导致投保车主获得双重赔偿。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他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转嫁给保险公司)赔偿。
减少了免赔事项
《示范条款》还扩大了保险责任,减少了免赔事项,大幅提高了车险保障能力。《示范条款》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部分绝对免赔率。
在车上人员责任险方面,《示范条款》除了在次要责任方面保持8%的免赔比例外,其余责任项下的赔偿比例作了一些调整。
中保协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无确切的新旧条款切换时间表。行业内还有几项主要工作需要完成。记者了解到,尚未完成的工作包括对行业纯风险损失率进行测算;行业示范单证的设计;行业承保理赔实物的制定。代位追偿有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中保协接下来将会出台代位追偿的具体实施细则。中保协表示,新版示范条款争取在年内能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