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理涉骗受审称“没拿一分钱”

2013-08-20 09:19     来源:新京报     编辑:林天泉

  “钱都给了崔某,我是受他指使和胁迫,我也是受害者,但我认罪。”昨日,因涉嫌以能低价购买进口车等名义诈骗540余万元及两辆豪车的张阳,在市二中院受审。

  检方:赃款已挥霍

  33岁的张阳曾是某银行支行的客户经理。

  检方指控,2012年3月至7月,张阳虚构能以低价从海关购买便宜机动车、购买高息理财产品的事实,骗取多人钱款540余万元。2012年7月,张阳隐瞒其没有支付能力的真相,骗取一旧机动车经纪公司保时捷汽车和奔驰汽车各一辆,并抵押给他人。经鉴定,两车价值115.5万元。案发后,两辆豪车被依法追缴,涉案账款均被张阳挥霍。

  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张阳的刑事责任。

  律师:“指使者”联系不上

  “我认罪,但事实不完全是这样。”昨天庭审时,张阳说,自己有正当职业,不可能虚构能从海关买到便宜车。涉案的钱也没有挥霍,“没拿一分钱。钱都被崔某拿走了”。

  张阳称,崔某曾拿着一张单据到银行找他贷款。但单据有问题,他一直拖着。“后来崔某说我耽误了他贷款的时间,要挟我要么赔偿滞纳金,要么就为他融资。其间他还曾找人绑架过我,到我单位、家里进行骚扰。”

  “我是受他指使和胁迫才做这些事情的,后来我知道崔某是在设局,他没有低价拿车能力……我觉得不能再帮他骗下去,就选择了投案,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张阳称。

  张阳的律师也表示,公安机关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称联系过崔某一次,之后再也联系不上。

  但证人李某证言称,确实有人从张阳手里买到了便宜车,很多朋友都找张阳交钱、买便宜车,但后来车却没能提出来,有受害人报了警。

  检方证实,在受害人报警之前,张阳已经投案。

  此案当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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