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论坛官方网站 -- 公告板·第一届

关于记者采访海峡论坛活动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9-04-27 15:55   来源:SRC-423
<P>  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部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海峡论坛活动将于2009年5月15日至22日在福建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举行。现将记者采访海峡论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BR>  1、 记者采访海峡论坛活动,必须持本人所在媒体的单位介绍信、记者证向组委会新闻中心提出申请,新闻中心受理后发给采访证。新闻中心受理电话:0592--5146348、5110356,传真:0592--5072291,联系人:黄海斌。新闻中心受理记者报名的截至日期为:2009年5月10日。 <BR><BR>  2、 除特邀记者外,申请采访海峡论坛活动的记者到各承办城市采访需自行解决交通和食宿问题。 <BR><BR>  3、 除部分主流媒体外,原则上福建本省设区市媒体不跟团异地报道。 <BR><BR>  4、 新闻中心将在四个承办城市主要活动举办地设立新闻服务中心,配置电脑、传真、电话、复印等设备和网络服务,为记者编辑和发稿提供方便。</P>
<P align=right>海峡论坛组委会新闻中心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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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