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台湾于7月7日放宽赴大陆观光旅游的汇款限制,即除了个人及旅游业者外,公司法人及团体也可办理赴大陆观光旅游汇款。
台湾有关部门表示,在规定修正之后,只有个人及旅行社可以办理结汇,并受到个人每年500万美元、企业5000万美元的限制,由于台湾不少企业招待员工前往大陆进行旅游活动,因此,决定放宽结汇对象至公司及团体,但结汇金额仍受到上述额度之限制。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07-07 第03版)
编辑: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