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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的子女可否到大陆读中、小学和报考高等院校,应如何办理手续?

时间:2006-06-19 15:43   来源:

 

  台湾同胞的子女,只要品行病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同等文化程度和年龄,其在大陆的亲属愿意做他的监护人,负责他的食宿和管理教育,即可以与大陆教育部门联系入学事宜。首先应由其在大陆的监护人向当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有关学校的同意。学生入境后,应到监护人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报户口。当地教育部门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学习期间的费用,与大陆学生相同。到大陆就读的中、小学生毕业的后,根据“来去自由”的政策,可以在大陆继续升学,也可以返回台湾。

  大陆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等,每年都有招收华侨、海外华人和港澳、台湾的学生。对他们和内地学生一视同仁。一九九零年二月六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七所高校发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省学生简章。台湾考生报考这些院校,须具有高中毕业(相当于中学六年级文化水平)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二十五周岁以下,最大不超过二十八周岁,未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报名时间:四月一日至五月六日。报名地点: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化验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五楼、电话776581)、香港考试局(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国旅行社、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厦门市集美华侨补习学校)。报名时,考生须缴本入学历证明、高中各学期学习成绩单(均为复印件)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考试费二佰伍拾港元。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学校志愿。除上述九所学校外,也可以报考内地其他高等院校。考试科目:报考文史类各专业,考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报考医学专业,考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理工类各专业和医学各专业可以兼报,但需考兼报全部科目。各科满分均为一百分。考试时间:六月二十四日至六月二十六日。考试地点:广州市广会侨补习学校、香港(由香港考试局安排)、澳门(由中华教育会安排)、厦门市集美华侨补习学校七月十八日开始录取。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与内地相同,不应降低录取标准。新生入学通知书于八月上旬以前陆续由学校函寄老先生本人。新生于九月十日前入学。报到时间以学校发出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学生一学年(两学期)缴纳学杂费200——400元外汇况换券或与之相应的外币。住宿费按各地学校规定办理。学习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学金。学生在寒假暑假期间,可以出境探亲访友。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一般不留内地。每年的报考事宜,详见当年的招生简章或通告。
 


(来源:云南省台办网站)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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