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因私赴台兑换外汇标准有何规定?

时间:2006-05-12 14:07   来源:

  (1)因私赴台人员可兑换2000美元等值外汇。

  (2)赴台定居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离职金、退职金、抚恤金可全部兑换外汇,其中离职金不足兑换2000美元的,可兑换2000美元等值外汇。在台定居后,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抚恤金每半年合并后,可凭定居证明和有效的生存证明全部兑换外汇。(山东台办)

(来源:华夏经纬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编辑:system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