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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时间:2006-05-11 14:29   来源: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奖所得;
  (七)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


(来源:广东财税咨询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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