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大陆对台文化交流的范围从内容上讲很广泛,包括各个门类、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如: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等的交流,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和外文书刊的交流;民俗艺术、工艺美术以及时装(表演)的交流等。 从交流项目的性质来分,大致可分为商业性或非商业性两种情况。商业性项目要遵守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纯属业务性交流的非商业性项目,也应遵守有关规定。大陆主办商业性文化艺术项目者,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文化艺术单位。台湾旅游、探亲团(组)未经文化部批准不能进行文化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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