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区内企业的外汇收入实行现汇管理,年终如无盈余则毋须办理结汇或分成;可根据投入的不同币种开立帐户,正常的业务开支不必向管汇部门报批而由开户银行按合同办理。 区内企业可持外汇局核发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选择一家区内金融机构,建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外汇基本帐户,或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特定用途的专用外汇帐户。 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保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外币在区内自由兑换。以及货物进出口管理,货物存储管理等其它优惠措施。
责任编辑:齐晓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