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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工部门修订请假规则:曾祖父母亡可请3天丧假

时间:2011-07-26 1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劳工委员会”26日表示,修正劳工请假规则,未来劳工曾祖父母丧亡,可请3天丧假。

  台“劳委会劳动条件处”表示,修正劳工请假规则,增列劳工曾祖父母丧亡者,可请3天丧假规定,已依规定办理预告。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孙碧霞说,现在请假规则没有劳工曾祖父母丧亡可请丧假规定,劳工若要奔丧,往往需要请事假或特休假。

  孙碧霞表示,台湾人口渐趋老化及少子化,晚辈奔丧属伦常孝道的表现,特别修正劳工请假规则,增列劳工曾祖父母丧亡者,可请3天丧假规定。

  

编辑:赵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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