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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睡出345元超时费 网友多不知此规定

时间:2012-05-14 09:06  来源:山东商报

  对此,大多数省份也都在收费公路管理文件中做了类似规定,以打击偷逃通行费。其中《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对调换通行凭证、使用伪造通行凭证、冲卡以及无法识别驶入站或者在高速公路同一收费站进出的车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可以以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的另一收费站作为驶入站,计收车辆通行费。

  浙江省公路局在接媒体采访时解释称,高先生所说的处罚就是为了打击驾驶员逃费所制定的惩罚性措施。“如果原本从上高速到下高速,只需要1个多小时就能到达,但你却花了一天的时间,工作人员应该怀疑你,是否在路上换了通行卡来逃通行费。

  途中住宿修车应留凭据

  可能有人要问,凌晨高速上行驶客车不是被要求强制休息吗?如果因此耽误时间,造成超时嫌疑而被查,该怎么办?“真在高速公路上开累了,在服务区睡一夜,一般也不会被要求交纳‘超时费’的。”山东高速热线的工作人员称,下高速时可以向收费处工作人员解释,有证据证明是最好的(比如服务区的消费凭证)。

  济南高速交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避免疲劳驾驶,驾驶人在服务区休息是十分必要的。很多车主也会因为过度疲劳,而在服务区长时间休息,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车主只要保留好服务区住宿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会跟驾驶人多收费用。”另外行车途中出现故障,也要保留相关的维修记录。

  一名网友的经历印证了高速交警的说法。网友“不抽烟的老孤”说:“我从青岛去威海,半夜睡了一觉,凌晨出高速说我超时,我说我太困了在服务区睡觉,她给上级汇报了情况得到上级同意之后,正常收费放行。”(曹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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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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