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丛生亟待加强监管
与养老机构缺乏政策激励相生相伴的,是行业监管的缺失。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国家尚未出台养老机构管理的专项行政法规,养老机构的准入机制尚未建立,民政部门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监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一些养老机构和小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在任何部门登记,游离于政府监管范围之外。养老机构虐待老人、发生安全事故等新闻频频曝光,老年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据我了解,目前几乎没有明确哪一个部门来监督、管理社会资本投入的养老机构及其服务人员。不管是从事家政还是从事老年人护理,有些人不负责任,甚至偷东西的都有,出了这些问题,老年人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投诉,成为监管的一个空白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胡振鹏坦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丛斌进一步指出,有些企业打着建养老院的牌子拿地,但是土地批下来以后,只拿出一小部分来建养老院,其他大部分用于开发度假村和高尔夫球场等消费性场所。“这样有损于国家的形象,也对老年人的保障事业有相当大的伤害。”他说。
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管,成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的一致呼声。
“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以后,不监管是不行的。有人管和没人管,是完全不同的。”胡振鹏强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邹萍也认为,社会化养老是非常好的战略,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提前就社会养老普遍开展而带来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评估、预测,制订措施,以保护社会养老的良性发展。“这个行业,一定要强调规范化、产业化,确保安全性。”(记者 王逸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