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部分专家学者已经正式推荐《西游记》中的“美猴王”为2008年奥运会的吉祥物。其中某学者指出,孙悟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载体,若能以美猴王形象为依托设计吉祥物,既能体现中国的文化传统,又可以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
我个人认为,将美猴王定为奥运会吉祥物不妥,理由有二。
其一,不符合约定俗成的奥运会吉祥物遴选规则。奥运会历史上的第一个吉祥物,是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出现的小猎犬瓦尔迪。此后的每届奥运会,东道主都会选择本国人民钟爱的动物作为吉祥物,如海狸(加拿大蒙特利尔)、棕熊(前苏联莫斯科)、山鹰(美国洛杉矶)。只有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选用了一个虚拟的电脑造型,事后还遭到了广泛的批评。从中可以看出,奥运会吉祥物一向是真实存在的动物,而不是虚构的神话或童话角色。其实,别人的神话和童话资源同样丰富,但也没想到要劳驾与孙悟空一样神功非凡的蝙蝠侠或蜘蛛侠。所以还是遵循旧例的好,要创新就要在大的方面有所追求,不必在吉祥物这样的小事上刻意标新立异。
其二,中国人一直是热衷于“造神”的,总喜欢把自己与带有神性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好像由此就能沾上一点神光。从推举孙悟空为吉祥物这件事上,隐约可以看出一种“敬神”、“拜神”的文化惯性,而这种文化惯性本是我们应当扬弃的。
因此,我觉得还是选择一种真实的动物作为奥运会吉祥物比较恰当,而且未必一定是大熊猫这样的珍稀品种,家常一点、老百姓看着亲切一点的就好。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