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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2月8日消息 轰动一时的璩美凤“激情光盘”案件经过漫长的侦调,昨天侦查终结,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认定郭玉铃因为嫉妒璩美凤,对璩进行偷拍,蔡仁坚对偷拍事件不仅知情也参与其中,将蔡仁坚、郭玉铃、高淳淳等十一人,依妨害秘密、妨害风化等罪嫌提起公诉,蔡仁坚与郭玉铃并分别被求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四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检方认定郭玉铃偷拍璩美凤的动机有三:一、嫉妒璩美凤为何得到全天下所有好处,因此在与璩反目后,经由蔡仁坚的介绍,找上征信业者对璩美凤的住家、办公室、座车,进行全面窃录、偷拍;二、璩参加“立委”选举时未告知郭玉铃,让郭藉璩美凤拓展人际关系的计划受阻,郭女因而展开报复行动;三、郭玉铃的女儿高淳淳有“出国”念书的计划,郭玉铃为支付女儿读书费用,兜售偷拍光盘图利。
检察官认定郭玉铃因为个人的嫉妒心进行偷拍,是偷拍案的主谋,并依伪造文书、窃盗、妨害秘密、图利为妨害秘密、散布猥亵物等5大罪嫌对她提起公诉。而郭玉铃遭检方求处有期徒刑四年,也是十一名被告中遭求刑刑度最高的。
而台北“地检署”提出前新竹市长蔡仁坚曾陪同郭玉铃前往监视器材业者公司,事后并曾观看窃录录像带等五项事证:一、2001年7月3日,蔡仁坚曾打电话给监视器材业者焦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有朋友需要协助,第二天再陪同郭玉铃前往焦典,郭向业者陈称婚姻、老公有问题,需要在家中、工作地点装设监视器材,随后蔡仁坚假装有事情先行离开;二、2001年8月13日,郭玉铃请焦典公司携带一台录像机,前往蔡仁坚的市长办公室,介绍拍摄璩美凤海悦主卧室、车内外的效果,蔡仁坚当时也在场,并且当场表示,拍摄效果不错。而且2000年4、5月间,蔡仁坚曾向璩美凤表示手上有一本她的日记,璩美凤也曾在市长办公室看到一台小型录音机,录音带放出来是璩美凤与他人聊天的声音,当时璩美凤不以为意,提出告诉后也向检察官证诉此部分;三、蔡仁坚与郭玉铃母女前曾往新竹地区某家诊所,观看窃录的录像带;四、郭玉铃曾向监视器材业者表示,希望能安排偷拍案男主角曾仲铭撞车,趁着修车之际,再将窃听器材安装增的车上,遭业者拒绝,监视器材业者曾将此事告知蔡仁坚,蔡仁坚还说“辛苦你们,谢谢你们”、“啊,怎么这样,太朋友对不起”等语;五、郭玉铃之女高淳淳的林姓友人证称,高女曾向她表示,妈妈说未来要将她与弟弟交给蔡仁坚照顾。
检察官依据这五点事证、理由,认定蔡仁坚不只知情,并且参与偷拍案,蔡仁坚辩词不可采信,因而依妨害秘密罪对蔡仁坚起诉,并具体求刑一年。蔡仁坚是台湾第一位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诉的地方首长。
璩美凤的委任律师昨天上午表示,将待法院完成分案后,正式提出附带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金额尚未决定。(发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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