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片制作业及发行业参加国际电影市场展补助要点

时间:2009-04-13 16: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该要点所称国际电影市场展,指美国电影市场展、法国坎城电影市场展、德国柏林电影市场展、韩国釜山电影市场展及日本东京电影市场展。

  申请补助之电影片制作业及发行业应于国际电影市场展结束次日起三十日内,检附参展报告书及下列文件申请补助参展所需摊位、电影试映会(含租用放映器材)费用、出入国际电影市场展会场之通行证费及参展人员机票,届期未提出申请或于期限内提出申请,但申请文件不完全,限期补正一次,仍不补正或补正不完全者,均应不受理其申请:

  (一)申请书一份。

  (二)参加国际电影市场展之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

  (三)电影片制作业许可证或电影片发行业许可证。

  (四)参加国际电影市场展营销之电影片准演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国际电影市场展摊位费用者,应检附租用摊位费用单据正本一份。

  (六)申请国际电影市场展电影片试映会费用(包括租用放映器材之费用)者,应检附电影片映演费用支出单据证明正本一份。

  (七)申请出入国际电影市场展会场通行证费用者,应检附通行证复印件及购买通行证支出单据证明各一份。

  (八)申请参展人员机票费用者,应检附机票票根正本或旅行业代收转付收据正本。

  该要点补助金预算经费于年度结束前已执行完毕时,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编辑:贺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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