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电影处各科工作执掌介绍

时间:2009-04-14 16: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电影事业处分设四科,各科掌理事项如下:

  第一科(“法制”与综合):

  (一)电影“法规”整备与产业政策研拟。
  (二)电影创意开发与工业技术升级辅导。
  (三)电影人才培养辅导。
  (四)电影事业器材设施通关免税与数字器材投资抵减审核。
  (五)电影业制拍“国产”电影片投资抵减申请案审议。
  (六)影视融资优惠货款辅导。
  (七)电影产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架构下策略作为规划。
  (八)电影从业人员关怀与电影相关团体联系。
  (九)“国家电影资料馆”与电影相关财团团法人监督。
  (十)台当局振兴影视协调会报秘书事宜。
  (十一)该处综合业务。
  电话:(02)2351-6432

  第二科(营销与推广):

  (一)“国片”整体营销与推广活动规划与执行。
  (二)“国产”电影片参加国际影展、市场展辅导与奖励。
  (三)外国电影媒体、市场活动信息搜集。
  (四)支持“驻外”单位办理“国产”电影片展览活动。
  (五)金马奖、金马影展、岛内影展活动辅导与补助及台湾国际影视博览会统筹。
  (六)亚太影展秘书处辅导。
  (七)多元电影文化与“国片”观影人口提升的教育扎根。
  (八)电影国际交流活动的协助与辅导。
  电话:(02)2351-6424

  第三科(影片分级与查验):

  (一)电影分级审议与倡导。
  (二)电影片准演执照核发、补照及换照。
  (三)“违法”电影片、电影片映演场所、电影广告片及宣传品的临场查验、核处、诉愿处理、催缴及强制执行。
  (四)电影片输出入许可。
  (五)电影事业设立登记、演员证及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登记执照的核发。
  (六)关于电影的消费保护。
  (七)电影产业资料调查。
  (八)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电影文化交流的策划与执行。
  电话:(02)2351-6591

  第四科(投资与信息):

  (一)电影制作企划辅导与育成。
  (二)电影辅导金规划、评选及追踪考核
  (三)当局基金投资电影及电视的辅导与育成。
  (四)当局基金投资电影的规划、评选及追纵考核。
  (五)当局基金投资电视制作、图文出版及流行音乐的规划、评选与追纵考核。
  (六)影视融资企划的评选及追纵考核。
  (七)电影“跨国”合作媒体平台的架设。
  (八)办理电影国际招商,导引国际制作团队来台拍摄或“跨国”合作。
  (九)电影拍摄景点的规划与推广。
  (十)影视拍摄联合服务窗口的建立。
  (十一)台湾电影网产业资料的建置、维护与更新。
  电话:(02)23516626

编辑:贺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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