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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3月30日消息 台“国安局”泄密案案发,一个主要原因是其内部管理制度极不正规。资料显示,不只是“国安局”的秘密帐户款项至今仍未纳入会计、审计制度;连“国安局”的总预算都从来不曾逐项编列并依“法”办理决算,“国安局”宣称自1994年起“法制化”,只是口号而已。
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台“国安局组织法”规定,“国安局”预算应以机密预算寄编在其它机关预算中。自1994年“法制化”后,“国安局”都是将其主要预算以机密预算方式寄编在“国防部”预算书中。但是在“国防部”年度预算中,“国安局”预算仅有一项“定远项目”名目,至于实际编列内容,外人则无从了解。
“国安局”预算虽以“机密预算”方式编列,并不表示其可特别于制度之外。即使是当局“国防部”、“外交部”因为军购、“外交”等需求编列“机密预算”,仍须办理决算,将预算执行情况送交“审计部”审定。
虽然“国安局”或可因“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等理由,不把预算实际执行内容报告审计机关,但年度结束时,至少应将年度预算结余报“审计部”决算才是。但依当局“审计部”的说法,“国安局”自“法制化”至今,从未办理过年度决算;甚至在发生刘冠军案后,才自今年起将预算执行的“开支数据”报“审计部”。
台湾媒体认为,所谓的“国家安全”竟然能如此无限上纲,如此不可触摸。然而事实显示,“国安局”长期独立于“国家”预算、决算体制之外的,不只是项目经费秘密帐户一个。以近日“国安局”仍拟将部分秘密帐户款项“就地合法”的苟且心态来看,要避免泄密等事件恐怕很难。(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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