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广西应如何结合自身的实际,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良业。
“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给我们的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借十六大的东风,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提供有力的保证。”李良业兴奋地说。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广西劳动保障部门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保体系。到目前为止,广西城乡从业人员达2578万人,全区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为193.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15.8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90多万人。1998年以来,全区累计有43.47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实现再就业,城乡登记失业率连续4年保持在3.5%以内,处于全国的领先水平。此外,广西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也日益完善。目前,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在广西初步形成。
谈到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劳动保障工作,李良业说,关键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劳动保障工作既是实现全面奔小康的前提,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行动上,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继续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坚决巩固“两个确保”不放松,使养老、失业、医疗,条条有保险,福利、救济、立法,处处有保障。
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建立起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全区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李良业指出,要努力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日前下发文件提出的一整套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从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社区平台政策等十个方面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扶持。今后5年,广西要力争使城镇新生劳动力普遍得到1至3年的就业培训,平均每年安排城镇失业人员20万人左右,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李良业介绍,广西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后将继续实行地市和自治区两级调剂基金制度,大力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妥善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李良业说,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广西劳动保障部门将坚持“严格支出,加大收入,控制缺口”的工作方针,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抚恤制度。同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