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保护台胞投资权益积极有效

时间:2010-04-27 08:0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各地方、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大多数台湾同胞对于两岸关系未来发展和投资前景充满信心。

  今年1月13日至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严隽琪,先后率执法检查组赴上海、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严隽琪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

  报告指出,在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工作中,各地方、各部门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努力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针对台资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中遇到的困难,商务部及时调整政策,出台加工贸易产品内销便利措施,引导台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各地海关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台湾同胞投资项目自用进口设备免征关税。

  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机制化,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引导台商加强自我管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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