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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建宁代表:公益林补偿标准亟待提高

  时间:2009-03-10 13: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刘东凯、刘晓莉)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保护水、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良风江国家森林公园副主任覃建宁说,国家虽然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行对公益林补偿,但存在补偿标准过低、补偿资金管理不合理等问题,亟待解决。

  她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明确了林区农民对林地产权的主体地位,但我国现有60%的集体林地被划为公益林。公益林补偿现行补偿标准偏低,没有体现按质论价的原则。目前实行的补偿标准从2001年执行以来,每年每亩仅5元,一直沿用至今。同时,补偿基金来源单一,没有及时建立补偿机制,公益林区林农收入受影响,公益林管理经费投入不足,导致管理设施落后。尤其是受去年年初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受损公益林恢复难度加大。

  据覃建宁介绍,国家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补助标准严重偏低。国家对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和海防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仅补助100元/亩,连造林难度极大的基干林带和红树林也是补助100元/亩,标准太低。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造一亩林需投入700元—1500元。

  “公益林产生的生态效益最大受益者是社会,公益林建设应当以国家公共财政投入为主。”覃建宁说。

  覃建宁建议,拓展补偿基金来源渠道,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按质论价的补偿机制,加大公益林地区基础设施投入,采取多种形式的扶持措施,加大公益林建设财政投入,提高现行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对于促进林区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编辑:杨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