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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要闻


 

王大明:加大城市反贫困工作力度
 
 
  来源:      日期:2002-03-11 10:40

  人民网北京人民大会堂3月9日讯 记者毛宇峰、詹新慧、方绪晓、杨菲报道:今天下午,在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举行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王大明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作大会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加大城市反贫困工作力度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发言内容如下:

近年来,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为数不少的有别于传统“三无对象”的城市贫困人口,已成为当前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解决城市贫困问题。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各地也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当前城市贫困群体人数不少并不断增加,他们生活艰难,心态很不平衡,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形势不容乐观。

一、城市贫困群体的新情况和特点

首先,城市贫困群体的规模较大,构成有新的变化。目前,城市贫困人员的主体已不是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而是下岗和失业职工,包括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长期被拖欠工资的在职职工和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1年10月,全国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589万。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贫困标准过低,加上少报、漏报等误差,有不少处于生存贫困边缘的人群并未纳入统计,因而,城市贫困人口的实际人数要高于民政部的统计人数。一些专家估计,目前全国的城市贫困人口在2000万-3000万,占非农业人口的7%-10%。

其次,新增贫困人口的生活相当艰难。这部分人收入低且不稳定,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比例较大,营养水平较低,穿戴和日用品简陋,住房条件差。有些地区已经出现少数特困职工以捡拾菜叶、卖血为生的现象;有的无力支付电费,晚上不敢点灯;北方高寒地区有的职工冬天无钱买煤取暖;有的小病不看,大病熬着。困难职工反映最怕的是过“三关”(生病关,子女辍学关,年节关),最发愁的是无力承受日益加重的医疗、教育、住房方面的开支。由于他们致贫的主要因素不是个人和自然原因而是社会原因,因此他们是很有些怨气的。

第三,产生城市贫困人口的源头仍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据国家经贸委估计,当前国企中的冗员仍然高达1/3。不少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其正解决,暂时扭亏的基础也很脆弱,相当一批该破产的企业尚未列入破产程序。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不景气对我国经济和就业问题带来冲击和挑战,可能进一步扩大城市贫困人口的规模。因此,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将继续增加,城市贫困问题正在并且已经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大因素,决不能掉以轻心。

二、当前城市反贫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再就业难度很大的状况短时期内不会好转。专家估计当前城镇实际失业率已达7%以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即将并轨,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将大量涌入城市,城镇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下岗职工的自身素质与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结构性矛盾大,再就业率逐年下降,短时期内形势很难好转。

二是目前还无力顾及进城农民工中的贫困问题。大量农民工进城后,部分人或无业可就,或收入很低,加大了城市贫困面。据估计进城农民工已有近亿人,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多数地区尚未将他们纳入政府城市反贫困工作视野之内,有的仍继续对他们的就业采取限制的措施。

三是社会保障工作明显滞后、矛盾突出。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三三制”的资金来源中,真正落实的仅是财政承担的部分,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基本上不能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政策。近两年是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高峰期,但多数企业无力支付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经济补偿和拖欠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费等。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起到社会保障体系“最后屏障”的作用。许多地方根据财力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和金额。一些地方对部分失业和下岗人员的"虚拟收入"视为现有收入,剥夺了他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四是城市贫困群体的地区和行业分布很不平衡,而反贫困措施往往“一刀切”,缺乏针对性。东部沿海地区贫困面少些,而中西部地区困难面较大。在一些资源枯竭的矿区和老工业基地,已形成了大大优势发挥得淋漓对集中的贫困片区,极易发生影响稳定大局的群体性事件。从行业分布看,城市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煤炭、森工、军工、纺织、机械、有色金属等行业。

面对如此庞大复杂的城市贫困群体,中央有关部门的城市反贫困政策不少是“一刀切”,区别不够,针对性不强。如不少困难地区无力执行下岗职工生活费。"三家抬"政策中企业和社会承担的部分,有些职工的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对城市反贫困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有针对性地开辟一些适合当前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渠道。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目前下岗职工中,有一批中年人已很难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实现再就业,各级政府应有救急性措施,为他们提供保护性岗位。比如积极发展社区事业,或财政拿钱购买部分保安、保绿、保洁等社会公益岗位,安排这部分中年下岗职工上岗。

(二)下决心拿出一笔资金,加大社会保障的力度。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所说的“加大反贫困力度,努力使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在统计贫困人口时要实事求是,不搞“视同收入”,不因地方财政的状况而缩减“低保”人数和降低“低保”标准。有条件的要根据实际生活所需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高度重视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运用税收、分配政策等综合手段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一方面要克服体制内的平均主义,一方面要下大力气遏制分配差距过大的趋势。当务之急是加强宏观调控,加强监管,加大清除分配领域腐败现象的力度,把收入分配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要把城市反贫困工作和农村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要重视和研究城乡二元结构对当前城市反贫困工作的影响,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城市反贫困工作机制。

(五)要高度关注贫困职工的心态和情绪,充分考虑群众对改革措施的实际承受能力和心理预期,对低收入者要有综合性的救助措施。要尽快建立面向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如实行临时救济、廉租住房、粮油帮困、学杂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半价病床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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