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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全国台联、北京市台联今天联合召开在京台胞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台联会长梁国扬说,我们深切感受到《反分裂国家法》对台湾同胞的尊重、信赖、关心和爱护。法律规定“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用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台湾同胞自己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充分尊重了广大台湾同胞当家作主、“出头天”的愿望。法律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并突出强调“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这些都符合广大台湾同胞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的主流民意。
全国台联研究室副主任杨毅周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合情、合理、合法、正义的法律,也是防止战争的和平之法。面对日益猖獗的“台独”分裂活动,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制定这部法律是被迫的,适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全国台联顾问苏民生说,《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奉劝台湾当局要多做一些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事情,不要拿台湾人民的利益做政治赌注,对抗和诋毁《反分裂国家法》,既然不想搞分裂又何以惧怕反分裂法?
台湾同学会副会长杨慧珠说,《反分裂国家法》表达了对台湾同胞的关心和善意,应该让岛内的同胞知道这一点,不要使这种善意被扭曲。她希望有关部门多做宣传和解释,使广大台湾同胞完整、准确地理解《反分裂国家法》。(张传香)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3月17日 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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