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已被自己的谎言所束缚,回头即是"卖台"。这时候,或许已到了台湾内部的反独、非独人士起而自救,通过对话,找到两岸和平共存的双赢之路的时候了。
北京召开"两会"以来,《反分裂国家法》始终是最大重点。该法除了以最扼要的文字阐述台湾问题是内战遗留的历史本质外,也勾划出"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解决模式。至于在"和平促统"及"两岸协商"方面,除了将强化各种交流外,对共识结束敌对状态、台湾的未来国际空间等也都有所着墨。但既然是一部"反分裂"的法律,对"遏独"就无可避免的必须明文规定,因此,该法清楚表明了对"台独"使用"非和平方式"的三个前提。
台湾问题乃是国共内战的延伸。延续着这样的历史脉络,两岸问题自然必须在"一中"的前提下透过谈判来解决争端,并替双方的地位作出两边皆满意的安排。过去国民党主政时代,双方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前提下展开对话,即是个好的开端。不过,台湾问题从来就不单纯。从"二二八"到冷战时代的"反共心态",以及美日对中国的围堵政策,都助长了台湾内部的独派声浪。在"台独"的论调里,两岸的现状就是"独立",这也是自从陈水扁取得政权后对两岸政策的基调,也是他片面推翻"九二共识"的理由。
过去,北京深知台湾的背后其实是美国,因而对台湾的路线必须绕经华盛顿,但这等于把两岸问题的主导权让给了美国。经过长期交手,北京发现要求经过美国而促统,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美国对台海的"现状"所作的定义乃是在替"缓独"制造条件,它会在"台独"太早地冲过线时打一巴掌,但却无意协助解决两岸分立的现状,甚至还不断释放出鼓励"台独"的信息。
因此,过去北京总是被动地去面对陈水扁所发动的"台独""切香肠"动作。忽焉正名、改国号,忽焉公投制宪。当北京压力大了一点儿,陈水扁就祭出"四不一没有";当北京缓和或台湾搞选举,他就宣称"一边一国"或"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显然,过去以国民党主政为前提的政策,已无法再应付民进党政府的持续挑弄,北京必须针对主张"台独"的民进党政府提出一套新策略及行动纲领。因此,台湾的宋楚瑜说:"反分裂法是陈水扁逼出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人代会上对该案的说明,也可证明这点。
《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清楚地显示:
(一)北京已不甘于持续被台湾所耍弄,被美国的两手策略所主导,而要在两岸问题上取回主导权。北京把"现状"定义为"未统一",即是这种主导意志的充分显露,它也等于关闭了过去那种口水战的空间。
(二)中共高层曾表示,对台湾要做到"仁至义尽",但对于"台独"则"决不妥协"。"仁至义尽"是胡萝卜"决不妥协"则是棍棒。在《反分裂国家法》里即充分体现了这样的策略。该法也体现了"在一中前提下,什么都可谈"。
(三)该法在促统方面释出善意,但也表明"非和平方式"的最后决心。对两手策略的美日,当然等于剥夺其可以持续操弄的暖昧空间,当然也对美国暗中推动的美日台军事同盟做出了针对性回应。
因此,《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对民进党政府和"台独"势力已造成极大的生存压力,也必将引起极大反弹。同时,"动武三条件"也隐然是在针对美日而言。该法冲击之大,已不待言。从统的观点而言,它已为统尽释善意,甚至对台湾的治权也一定程度予以承认。但从独的观点来看,则无疑是两岸气氛将趋严峻。
无论如何,此法的制定已使两岸现状从定义上起即出现大改变,对未来的良性或恶性发展都会有加速之效。尽管北京已明言并无统一时间表,也把复谈基础压到只要"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但对已否定这些的陈水扁而言都是干难万难。"台独"已被自己的谎言所束缚,回头即是"卖台"。这时候,或许已到了台湾内部过半的反独、非独人士起而自救,通过对话,找到两岸和平共存的双赢之路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