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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建设新农村重在创新制度、推进改革

  时间:2008-03-10 09:50    来源:中国网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国家整体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主要内容。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新农村,才刚刚开始,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难度非常大,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另一方面,让广大农民过上富裕生活殊非易事。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对其长朝性和艰巨性有清醒认识,理清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障碍,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和着力点,正确理解政府与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和相互关系,确立问题的核心和突破口,编订明确、完善的支持规划。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障碍

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障碍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主要障碍就是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在一个人口超过非洲和拉丁美洲总和的国度,成功地解决了吃饭问题;并且农村贫困人口由改革之初的2.5亿下降到了不足3000万,特别是农业科技的突破和农产品产量的提高为世界瞩目。

但是必须明确,小农经济是没有出路的,在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无法发展现代农业。自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以来,农户家庭经营土地规模不仅没有扩大,反而略有下降,户均0.5公顷的超小型家庭经营格局基本没有得到改变。小规模的农户分散经营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也不利于控制农业风险和食品质量安全。如果我们不能改变小农经营的格局,就无法与西方的规模化农业相竞争。

二、减少农民是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

我们认为,目前消极的城市化政策越来越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国际比较发现,我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的城市化率只相当于国际上人均300美元的水平。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在实质上是让更多的农民转出去,并创造条件使其能当好非农民;同时,促进农户的规模经营,培育有效率的专业农户,让留下来的农民专心当好农民。减少农民的基本途径,就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提出的“工业下乡,农民进城”双轨运行的路径。工业下乡,就是要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城市资源进入农村,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大力发展农村中小企业。

三、明确方向,推进制度创新和配套改革

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明确方向,围绕减少农民这个核心推进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配套改革。

1. 明确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第一,确立新农村建设的家庭经营方向。从全国范围看,必须正视家庭经营普遍性的现实,只有通过深化改革,赋予改革以更广泛的代表性和平等性,通过实行支农的财政政策和利农的金融政策,发展合作经济和产业化经营,才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第二,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生产发展为首,只有不断强化农村的产业支撑,加强农业和农村的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为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第三,正确理解政府与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和相互关系。树立政府是投入主体、农民是建设主体的观念。

2.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我们认为,改革的方向是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权利,即在国家的有效管理下、在先进行试点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土地归农”的制度改革。就近期的政策选择而言,有必要在现有的各项农业专项补贴外,增设农地流转补贴专项资金,对出让农地的农民给予补贴。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等额配套,以每亩30元为宜,东部地区地方配套后为60元。

3.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第一,明确省联社的功能定位,完善农信社的股份制改造,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适度扩大多种形式农村金融组织创办的试点。第二,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其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考虑改建成立农村发展银行。第三,规范(而不是取缔)民间信贷。第四,推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开展。第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对农民投保给予补贴(欧洲、美国、日本农民对大田作物投保,政府给予80%补贴。)

4. 加快农民合作组织创新。第一,要进一步分层次加大合作社宣传和培训力度。第二,改变政府扶持资金投向,由重点逐步过渡到普惠。第三,应当考虑为合作社提供全面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合作金融体系的建设应成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第四,对于大型龙头企业加入合作社应当严加限制。

5. 建立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扩大范围、完善机制、增强力度。发达国家实践说明,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利益的保障无法离开政府支持。

(1)扩大范围。第一,除水稻、小麦以外,还要对种植业的其他部门实行价格支持政策,如玉米、棉花、油料、杂粮、豆类等,并对重点地区给予重点支持。第二,对畜牧业给予补贴,特别是要对西北地区的畜牧业给予重点支持。我们认为,国家有必要实施“西北畜牧业振兴计划”,作为开发大西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先内容。第三,要对生态脆弱带进行补贴。生态林补助很快就要到期,建议由对农民退耕损失进行补偿转向对农民参与生态维护和保育的补贴。

(2)完善机制。目前我国在“三农”方面的专项资金多而凌乱,且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即使是专门人士也无法对其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为此,需要尽快编制今后5—10年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体预算框架,而不能仅仅限于提出一个“三农”支出“三个高于”的笼统原则。

(3)增强力度。总体上讲,农业支持的力度还很弱。无论从农业发展的内在需要看,还是从国家能力上看,农业支持水平都应该有一个更大幅度的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于2008年1月30日正式公布,这是近5年来第5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0个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回眸征程,农村改革高潮迭起,成果丰硕。展望未来,新农村建设蓬勃发展,前景广阔。我们深信,在中央正确领导下,现代农业将获得迅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必将取得成功。

 

 

 
编辑:贺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