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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海峡两岸共用汉字,但大陆使用简化字,台湾使用繁体字。加强和促进两岸之间的研讨、交流,推动实现海峡两岸“书同文”,有利于增强两岸同胞的认同感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海峡两岸的用字有同有异,同的是都使用汉字,异的是大陆使用简化字,台湾使用繁体字。为了构建和谐海峡,促进祖国统一,有必要就海峡两岸“书同文”进一步加强研究和交流。
近年来,台湾在对大陆的简化字的态度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如2003年1月27日,台“陆委会”通过“新闻局”所提的“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修正草案”,原则同意开放大陆简化字书籍在台销售。随着大陆简化字图书进入台湾,大陆的简化字也在台湾传播开来,受到台湾民众的欢迎。2006年,台湾学者曾经提出建议,与大陆合作申请将包括简化字和繁体字在内的所有汉字列为世界文化遗产。马英九也曾表示,他个人关心“正体字”与“简化字”的问题很多年,国共两党已经建立沟通平台,办理过两次经贸论坛,未来应该办理文教论坛,希望达到两岸“书同文”的目标。但同时,岛内仍有许多人认为简体字许多外形极为接近而易于混淆,甚至还有人认为简化字是破坏汉字等。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在台“教育部”宣布将制定“俗体字表”时,强调不认同、不赞成大陆的简化字。
针对岛内民众对于祖国大陆简化字的不同态度,加强和促进两岸之间的研讨、交流,推动海峡两岸“书同文”的实现,将有利于增强两岸同胞的认同感,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为此,我们建议:
一、区别对待“统独”两派的语文政策。
台湾“统独”两派的语文政策完全不同,因此首先要分清两派的不同语文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民进党上台执政以后,推行一系列的“台独”语文政策,诸如强行通过“通用拼音”为中文译音系统,策划英语为“官方语言”,制定“语言平等法”和“语言发展法”,废止“国语推行办法”,实施“乡土语言教学”,公务员考试采用方言命题,削减国语文教学时数和文言文比重,推动“正名运动”等,我们要坚决予以反对。而对“统派”推动的简化字政策和对外华语教学我们就不能一味反对。“统派”提出的“书同文”建议,虽与大陆的简化字政策还有较大的分歧,但只要是出于维护祖国的语言文字统一,我们就应当予以正面回应。
二、开展海峡两岸“书同文”的研讨、交流。
1.以两岸“书同文”为契机,对部分不合理的简化字进行修改。台湾同胞对简化字中一些简化得不好的字提出合理的意见,政府应当以此为契机,从我做起,从推动祖国统一的高度,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就部分长期以来为人诟病的不合理简化字进行研究,集中两岸同胞的智慧,共同寻求最好的修正方案,同时充分显示大陆对“书同文”的诚意。
2.搭建平台,促进海峡两岸就“书同文”开展交流、研讨。通过国共论坛的平台,或开展两岸民间组织的长期互动,建立起两岸“书同文”研讨的长效机制,通过长期的交流消除台湾同胞对简化字的偏见和误解,使台湾同胞全面了解简化字,感受简化字的优越性。
3.就两岸合作申请汉字为世界文化遗产开展交流、研讨。对于台湾学者提出与大陆合作申请包括简化字和繁体字在内的所有汉字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正面回应,并组织、开展有关研讨和交流活动,使之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纽带,凝聚两岸同胞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保护传统文化遗产,传承几千年的中华文化,增进两岸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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