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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建议

  时间:2008-03-05 13:57    来源:台盟     
 
 


  案由: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相继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可支配财力普遍增加。然而,与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这个“硬件”不相适应的是,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这个“软件”的发展相对滞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文化建设是关键。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相继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可支配财力普遍增加。然而,与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这个“硬件”不相适应的是,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这个“软件”呈现出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部分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现状堪忧。县、乡、村的文化馆、站、室有规划无建设、有建设无管理、有设施无内容、有运营无监督。农民文化生活贫乏,“早晨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个别地方除合法宗教活动外,一些反动教会、邪教组织暗中有所发展,封建迷信活动、地下非法彩票等都有较大市场。

  对于这种状况,国家有关部门应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成果相适应,不能让农民“富了口袋,穷了脑袋”。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开发并大力规范农村文化市场。拓宽农村文化市场,按照普遍服务原则,运用市场准入、资格认定、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出版物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同时,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努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新办法,着力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把学校腾出的闲置校舍,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向农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对农民开展教育培训的场所。

  3.加大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对重要的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合理调整,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新闻媒体要办好专门的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节目,不断提高质量,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市(地)党报和市(地)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要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宣传文化领域的有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积极探索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对重要项目和产品采取财政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充分发挥流动文化车、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使“三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对口扶贫计划,建立和完善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文化站、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等。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深入广大农村从事文化建设工作。

  5.大力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加强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项目。

 

 
编辑:贺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