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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关于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建议

  时间:2008-03-05 13:43    来源:台盟     
 
 

 

  案由: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火灾诱发因素和火灾发生次数都在迅速增加,面对日益繁重的抢险、救援任务,加强消防部队的装备、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消防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居民用火、用电和工业用火、用电频率也随之加大,火灾诱发因素和火灾发生次数开始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5.9万起,消防部队共接警作战50.4万次,出动车辆83.8万辆次,出动官兵520万人次,共救出遇险被困人员66521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2900多亿元。由于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抢险救援的任务日渐繁重,加之消防部队编制有限,警力占用的现象还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消防方面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1.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当前的消防需求。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还不够,消防经费投入不多,造成一些地区消防站规划、城市消防供水、消防技术装备等指标达不到《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制约了当地消防安全保障和火灾防控的能力。

  2.没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抢险救援联动机制。随着消防指挥中心受理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消防部队面向社会应急求助和抢险救援的任务日趋繁重。目前的社会抢险救援力量主要有公安110、消防119、救护120和交通122以及供水、供电、通信部门的事故处置和抢修机构等等。虽然它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都发挥了很大的社会作用,但在实际的救援过程中却不能有效地协同配合,暴露出体制上的弊端。

  3.面对现代条件下的抢险救援,消防官兵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目前在消防队伍中,从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训练队伍能力到消防员应对复杂险情能力都与现代消防需求有一定差距。

  生命是最宝贵的,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大执政理念。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进一步促进消防法制、消防力量、消防科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扭转当前消防经费不足,消防装备落后的现状,提高城市消防装备的现代化建设水平。

  建议国家财政部将公安消防装备作为救援抢险装备实行计划单列,直接配备到县级消防部队,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一是要加强指战员个人防护装备,为完成抢险救援任务提供安全保障。应结合当地常见抢险救援事故多发展科技含量高、针对性强、适用性好的个人防护装备。二是要加强特种消防车辆和特勤器材的装备程度,建立健全消防装备维修保养机制和官兵定期培训制度。完善消防装备供、运、修一条龙服务,避免出现车辆和装备因缺乏特种油、部件或部分损坏等影响正常使用;强化官兵对装备新技术运用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官兵使用、保养、维修器材装备的能力。

  2.建立一个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社会抢险救援紧急联动体系,满足处置各类抢险救援的需要。

  各级政府可以将公安110、消防119、医疗120、交警122等社会救援力量进行整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综合调度,形成由当地政府带头,会同公安、消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保安等军警民联合的抢险救援机制,制定各部门、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有特种灾害事故发生,政府可根据事先组成的机构及工作任务下达到各部门,组成由政府挂帅,各部门、单位参加的抢险救援指挥部,协调统一以消防为主的各种救援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的最佳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编辑:贺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