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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荣等10名省人大代表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建议中提出,每当组织部门公示提拔对象或组织换届选举的关键时刻,就总会有一些恶意的诬告信满天飞。代表们建议,省人大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追究诬告陷害他人者的责任,以正党风、政风和民风。
王传荣代表说,近年来,中共中央不断深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各级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采取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公开宣示等形式,但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就是选拔干部的关键时候,总会有一些匿名告状信满天飞。
王传荣代表说,这里当然也有出于真心,检举揭发贪腐犯罪之人、无所作为之辈的,这些自然应当鼓励,且目前已有相关政策对检举揭发贪腐犯罪的立功者予以奖励;至于有一些虽然没有全面掌握内情,只能提供相关线索或部分事实的,其精神也难能可贵。但是,还是有人别有用心、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对于这些人,决不能姑息,应追究其责任。但由于目前缺乏相关规定,对诬告者的责任追究往往不了了之,造成了这种歪风的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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