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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审判——审判二战日本战犯纪实

  时间:2005-08-31 10:19    来源:     
 
 


    

     东京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情景。正对面是审判官席,右方为被告席,中央为证人席。

      这是人类历史上,也是国际审判史上,最著名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1945年日本法西斯战败投降后,盟国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和惩处。其中,涉及侵华日本战犯的审判主要有三次:东京审判、南京国民政府组织的审判和新中国政府组织的审判,前前后后跨越11载。

     60年后的今天,让我们重温这场对日本战犯的“世纪大审判”。

     东京审判

     规模最大的国际审判

     两年半开庭818次

     共耗资750万美元

     1946年4月29日,由美、中、英、苏等11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受理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的起诉。

     澳大利亚人韦伯担任庭长,美国人基南担任首席检察官。中国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向哲浚,参加了这场历史性的审判,法官助理杨寿林、检察官顾问倪征(日奥)等亦参与审判。

     最终,7名日本战犯被处绞刑。

     旷日持久

     1946年5月3日上午8时42分,一辆押送日本战犯的大型军用客车停在了东京前日本陆军省大厦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设在这里。车门打开后,南次郎、广田弘毅等战犯相继下车,走进法庭。数百个记者席、旁听席座无虚席。当法庭执行官宣布开庭时,庭内全体人员起立。

     在一片肃静中,11名法官陆续走上审判席。庭长韦伯宣读开庭词,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被告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犯罪和违反人道罪等55项罪状。被告中,罪状最少的有25项,最多的达54项。

     然而,所有在庭的日本战犯,却都声明自己无罪。

     漫长的审判,由此开始。

     这次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庭到1948年11月12日宣判终结,历时两年半。其间,公开庭审818次,判决书长达1231页,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读,11月12日才宣读完。

     审判共耗资750万美元,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一次国际审判。

     铁证如山

     为逃脱正义的制裁,日本战犯聘请了多达90余人的庞大律师团。他们召来了许多战争期间活跃的政客、军人、官僚、右翼分子乃至日本皇族作证人,妄图颠倒黑白,公然向正义挑战。他们将“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等责任都推到中方,说成立“满洲国”是东北人民的民意;不存在南京大屠杀等等。

     为驳斥日本战犯及其辩护律师的谎言和谬论,参与审判的中国司法人员不辞辛劳地搜集了大量证据,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犯下的滔天罪行。

     为证明日本侵略中国东北,中国检察官提供了日本御前会议文件等各种重要材料,并找来关键证人出庭作证。

     原日本陆军中将、后退役的田中隆吉出庭作证:“九一八”事变是当时担任日本关东军参谋的坂垣征四郎和作战参谋石原莞尔、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共同合谋策划的,并当庭指认了主谋。

     在审判南京大屠杀罪行时,为查清事实真相,法庭专门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法庭调查。

     中国检察官助理裘劭恒特地与两名美国人赴南京实地取证,并找到了大屠杀的幸存者尚德义、伍长德及目击者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牧师约翰·马吉等证人。检察官向法庭提供的证人证词和其他证据材料堆起来有一尺多高。

     由马吉拍摄的记录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影像资料,当庭播放。长达105分钟的悲惨画面,震撼了所有在场人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大量的人证、物证,确认南京大屠杀是现代战争史上破天荒之暴行,并将其写进了判决书。

     全部有罪

     在审判期间,有3人因发疯或病死,故法庭实际只对25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宣判,所有25名日本战犯全都有罪。其中,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7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等16人无期徒刑。

     东京审判深刻揭露了日本法西斯的侵略罪行,惩罚了部分日本战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也存在严重缺陷。美国出于自己远东政策的需要,放松了对部分重大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一些被判处徒刑的战犯后也被提早释放,有的甚至重回政界当上日本政府要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京审判的应有效果,从而留下了许多后患。

     南京审判

     大屠杀元凶被判死刑

     千人旁听公开审判

     幸存者当庭作证

     抗日战争胜利后,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冬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在南京、北平、上海、广州等地审判日本战犯。其中,以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最有名,影响最大。

  南京大屠杀元凶伏法

     1947年2月6日,国民党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励志社(现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大礼堂开庭,公审南京大屠杀要犯、原日军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参与旁听的人多达上千。

     庭长石美瑜宣布公审开始后,公诉人陈光虞宣读起诉书,指控谷寿夫在侵华战争,特别是在南京大屠杀中犯下的罪行。但谷寿夫拒不认罪。对此,中国司法人员早有准备。在公审前,他们就传讯了千余名中外证人,拿到了侵华日军为炫耀而拍摄的电影、写的日记、刊登的文章等证据,确定日军在南京一地屠杀了30余万中国人。

     当法庭宣布请受害人提供证据时,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白增荣、梁廷芳两人首先作证。他们揭露了谷寿夫的部队在中山码头用机枪射杀5000余难民、继而抛尸长江的事实。他们也中弹受伤并被投入长江,所幸死里逃生。

     面对铁的事实,谷寿夫狡辩:他的部队进驻中华门时,居民已逃光,没有屠杀对象。对此,石美瑜下令:“把中华门外万人坑内被害者的颅骨搬上来!”看着搬来的颅骨,谷寿夫哑口无言。

     接着石美瑜下令法庭放映了日军自己拍摄的新街口屠杀现场的纪录片以及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拍摄的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附近的暴行影片。当谷寿夫看到自己在屠杀现场指挥的镜头时,顿时瞠目结舌。

     1947年3月10日,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最后一次公审。审判长石美瑜宣读了对谷寿夫的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顿时,法庭上欢声雷动。

     4月26日,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杀人狂末日来临

     野田毅、向井敏明和田中军吉是南京大屠杀中的杀人狂。前两人在进攻南京期间,以百人为目标进行“杀人比赛”。1937年12月,日本《东京日日新闻》在题为《超纪录的百人斩》一文中,对此作了详细报道。田中军吉在南京期间,一人就杀害了300余名无辜平民。

     南京军事法庭在审判这3个战犯时,他们虽都极力否认罪行,百般狡辩,但在大量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最后仍败下阵来。

     南京军事法庭于1947年12月18日正式对向井敏明、野田毅宣判: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判处死刑;认定田中军吉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判处极刑。

     除此之外,南京军事法庭还对其他一些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和惩处。

     据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地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00多件,判决的300余件,不起诉的660余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判处徒刑的200余件,宣告无罪的280余件。

     由于蒋介石等人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反共内战的考虑,对战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致使一些战犯逃脱了应受的惩处。特别是罪大恶极的原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被“无罪释放”,令全国舆论哗然。

  沈阳审判

     受审战犯个个谢罪

     证人声泪俱下控诉

     战犯跪地请求严惩

     新中国成立后,在抚顺和太原还关押着1000余名由原解放区政府逮捕和由苏联政府移交来的日本战犯,尚未作出处理。1956年6至7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

     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

  战犯供认不讳

     1956年6月9日8时30分,在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黑龙江街一座古典建筑内,沈阳特别军事法庭第一次开庭,对原日军第117师团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公审。

     铃木启久案是这次审判的“一号大案”。

     庭审中,铃木启久供述:他曾指挥所部在冀东等地多次进行“扫荡”,仅在潘家戴庄一次就集体屠杀和平居民1280余人,烧毁民房1000多间。听了当年从埋人坑里逃生的幸存者周树恩在法庭上的痛诉后,他当即认罪:“这完全是事实,我诚恳地谢罪!”随即跪倒在地,连喊“饶命!”

     在接下来的审判中,原日军第59师团师团长藤田茂供认:自己曾多次训示部下以中国平民作为训练士兵刺杀的活靶子;原731部队第162支队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供述:他曾用伤寒菌对4名抗日人员进行活体试验。其余被告也一一供述了自己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

     6月19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对铃木启久等8人分别判处13—20年有期徒刑。

     7月1至20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又对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伪满日本战犯进行公审。他们被分别判处12—20年有期徒刑。

     国际审判史上的奇迹

     作为记者参与报道审判的刘文玉老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证人声泪俱下地控诉着日本法西斯的暴行,在如山铁证面前,每一个受审的日本战犯都承认罪行,甚至痛哭流涕地跪倒在地请求严惩自己。”

     在太原,特别军事法庭于6月10—20日两次开庭,对富永顺太郎等9名战犯公审,分别判其8—20年有期徒刑。

     除去这45名受审的日本战犯外,另有1000余名犯罪情节较轻或在押期间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犯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

     不判处一个死刑和无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的也只是极少数,全体受审战犯个个谢罪,无一赖罪,这些都是国际审判史无前例的。这是新中国创造的一个奇迹。

     照片均为资料照片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31日 第十三版)

        

    东条英机在东京受审。     

    

    中国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检察官陈光虞等在检验遇难者尸骨。     

    

    一九五六年《人民日报》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在押日本战犯决定的报道(剪报)。     

    

    日本战犯在太原特别军事法庭上认罪。



                            (责任编辑: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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